《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重拾“教不严,师之惰”的良训》 在教育的舞台上,教师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教育中家庭与学校的责任。如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被冲上热搜,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教育惩戒权的回归,是对传统教育理念的重拾。回忆过往,70 后的人们在学校惹事会被老师罚跪,那时的家长非常支持老师严管孩子。一位年已 50 的网友回忆小时候被老师扇耳光、教鞭打断两根,却不记恨老师,反而感谢教导。因为他们深知,老师的严格教育远比以后让社会教育强得多。 然而,在给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同时,也需要明确其边界。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惩戒?惩戒的方式、尺度如何把握?惩戒与体罚的界定又在哪里?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具体、可操作的法律规定。不能让惩戒权变成体罚、殴打学生的借口,而应让其成为引导学生成长的有效手段。 教师必先严于律己,方能宽以待人。以爱心待学生,即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