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某护理公司工作人员清早发现公司收费台前零钱散落一地,保险柜柜门大敞,里面存放的大量现金已不翼而飞。报案后,公司进行了账目盘点,发现失窃的现金大约有人民币11万元左右。公司主管认为,先前负责现金收取和保险柜管理的张某某在11月底离职,多次以各种借口拖延与公司进行对账,行为异常。面对审讯,张某某交代,2023年6月起,其开始截留收取的护理费现金,每次从中抽取1千元至4千元不等的人民币。离职当天,张某某一口气拿走了保险箱内所有剩余的100元面值钞票,约人民币1.6万元。为了脱罪,张某某“急中生智”,打开了公司前门和保险箱,并将零钱在箱门口散落一地,伪造成盗窃现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