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千辛万苦找来的证据,你觉得这官司赢定了,可是到头来你的证据根本没有被法官采纳,如果遇到这两种情况,你坚决的打二审上诉。一种是你一审提交的证据完全在判决书中消失了。不管是你提交的证据材料,还是本院认定的事实部分都不做任何描述,因为他只要一对你的证据进行评述,就发现无法解释你的证据体现的事实,所以只好装糊涂,就当没看见这份证据,他贯彻的方针就是不解释就是最好的解释。那你一定要在上诉状中将这份证据体现的内容强调出来,并尽可能再次提交这份证据,让二审法官重点关注。还有一种情况是尽管法庭认可你提交的证据,但是却不认可你的证明目的,直接引向了一个相反的结论。法官将自由裁量权发挥到了极致,使用了这样的句式,尽管你提供了某某证据,但难以认定某某事实。对于证据具体没有被采纳的原因却只字不提,这种情况你要设法从逻辑性和其他补充证据上下手,设法还原你所证明的事实是必然,而不是高度盖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