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子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