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路70号,东湖宾馆(杜公馆),建于1934年,占地面积1080平方米,由建安测绘行设计,新明记营造厂施工建造,独立式花园住宅。该建筑中部主楼南立面左右对称,系古典构图。共五开间,中间三开间有凹阳台,两边呈六边形突出,简洁的方窗下有几何装饰图案。屋顶有挑出檐口,下有梁托支承。两边配楼同层窗间墙为淡咖啡色泰山面砖贴面,上下层窗带之间墙面为水刷石饰面。20世纪80年代中期,该楼进行改建和装修,底层伸出门廊,主楼加建两层。当年杜月笙利用宋子文透露的消息,帮助亲家金廷苏包销航空券发了横财。金廷苏"知恩图报",耗费三十余万美元建造了这幢花园豪宅,送给杜月笙。可惜,当杜月笙准备搬入新公馆时,恰逢八.一三事件爆发,于是"杜公馆"主人杜月笙一天也没有在此住过。抗战胜利后,一度被国民党军统占用。也曾为中法银行、交通银行及美国总领事馆使用。现为东湖宾馆。2005年10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此处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三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