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南京的李先生经朋友认识了刘某,刘某在教培界小有名气,称有途径能让李先生的女儿进入到南京一所名校的分校读书,需支付15万元的择校费。李先生付了15万后,一直等到9月下旬事情都没办成,而他也错过了本学区内中学的报名。事后,李先生要求刘某退款,也迟迟未收到钱,于是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背教育公平的非法目的,属于无效,需返回因合同取得的利益。在法官的释明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刘某分期退还李先生15万元。目前,刘某已经足额退还。(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