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今年4月份对以前年度购入的一批节水专用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符合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条件。改造投入资金额度较大,今年的应纳税额不足抵免,请问今年的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部分是否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抵免?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