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松岭,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业主和物业的纠纷中,大家都知道了适用《民法典》物权编和物业编的法律规定,也包括《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适用一大堆法律法规,今天之前也有粉丝咨询我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业主和物业的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呢? 这里我们首先要知道业主的概念,什么是业主呢?在《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272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