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招录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入口,直接影响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与战斗力。2015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和规范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方向,提出实行双轨制招警机制与分类招警制度,分别从公安院校和社会招录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地公安机关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积极响应,形成了以公安院校毕业生为主、社会招考为辅的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