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扎心的行业内幕,很多时候穷人打官司就是容易败诉,富人打官司就是容易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我曾经代理过一个客户的关于合同纠纷的连环诉讼,一直是被告的代理律师,原告方始终都是自己和老公在打官司。原告方花费了大量时间整理交来的证据材料,我一眼看过去,就发现90%以上的内容都是跟案件结果毫无关系的证据,而关键性的问题一个字都没提,结果因为解除合同的日期做了错误的判断,造成了裁判结果中应该获得的利益损失了20余万。还有的当事人一审败诉了之后,来找律师咨询,我看了一下他的起诉材料,显然就是从网上搜索的模板修改得来的。但是案件的情况又有所不同,结果一审当中由于错误的使用了案由,自己又自认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情节,结果一审大部分的权益都放弃了。由于一审想省一些律师费,结果造成了整个结果完全对自己不利,二审想翻案几乎是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