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张旭对中西方艺术差异的深入探讨。文章首先指出,虽然人们常说“东海西海,心理攸同”,但现代心理学已经否定了这一观点。作者认为,艺术和美学的多样性应该被尊重,而不是简单归类。特别强调中国艺术的独特性,尤其是中国书法,它代表了一种哲学艺术,体现了写意精神和高度哲学化的美。 文章提到,中国书法,特别是盛唐时期的狂草,是写意艺术的典范,其本质是一种动态的舞蹈和气息的流转,是“道”的体现。作者引用了《庄子》和《老子》的观点,将书法中的“一”与“道”联系起来,强调“一”是万物的本源和艺术的魂灵。同时,文章还讨论了书法中的阴阳矛盾,指出书法之美在于其矛盾的和谐与统一。 最后,作者对盛唐狂草的哲学性质进行了高度评价,并批评了其他书法形式,如颜楷和《兰亭序》的局限性。文章以对《张旭李青莲序大槟堂法帖本》的介绍和推广作为结尾,强调了其作为书法艺术的高价值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