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指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海因里希在上世纪20年代通过对75,000起事故的研究发现,88%的工业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10%由不安全状态引起,只有2%是不可避免的。由于人的生理、心理、社会和精神等特性,人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可塑性与难以控制性,因此大多数事故直接或间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于警察而言,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影响事故发生频率、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关键因素,可能由生理、心理、工作环境和组织管理等因素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