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续保1年可享连续参保激励”“当年居民医保零报销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等待期至少6个月”⋯⋯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指导意见》对于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零报销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人员的约束机制尤其引发关注。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李亚青多年来从事医疗保障和健康经济的相关研究,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基本医保参保的激励机制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说明这些年基本医保参保问题受到了中央层面的高度重视。江西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则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近年来,我国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但在城镇化深化、人口跨区域流动频繁的背景下,流动就业人口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