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你是上帝,不花钱是狗屁!”女导游强制游客消费,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天津市文旅局依法责令涉事导游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其顶格处3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