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之后,债务人不履行协议或者作为抵债物的财产价值变动非常大,债权人是否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呢? 问2:如果人民法院就以物抵债协议出具了确认书或调解书,是否意味着债权人可以据此取得抵债物的所有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