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汉的《海权论》强调,控制海洋即控制贸易和世界财富。中国作为海洋大国,拥有丰富的海域资源,但近年来邻国对这些资源的争夺威胁到国家海洋秩序。维持海洋秩序本质上需要海洋警察权的支持,其不同于陆地警察权,包括特定的权力主体、管辖范围和执法行为,需要精确界定以保护合法权益。服务型警察权,如海上救助,虽在海洋警察权中十分重要,但在我国法学界并未得到足够重视。针对现有海洋警察权模式的不足,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策略,以更好地满足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