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西安市司法局网站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某律所主任作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原因是该律师因为某房地产案件,向法官妻子行贿30万元。当地监委调查后认为,该律师主动配合监察机关调查取证,行贿金额较小。同时,在追诉前能主动交代行贿问题,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经集体研究,综合考虑“三个效果”,对这位律师的行贿问题,不移送检察机关,最终呢就仅仅由当地的司法局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好家伙,这真的是啥事都没有啊,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不仅刑事责任没吃到,律师证也没被吊销,只不过停业6个月嘛,案子照接,钱照赚,无非自己不出面。所以为什么律师形象那么差?为什么这些律师胆子那么大敢铤而走险?为什么道德品质越低下的律师越能赚钱?就是这么给惯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