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公司依法市场价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今天被太白县政府以白菜价,强行给了高速公路永久占用,这是何作为?太白县城土地现时市场价格多少,太白县政府清清楚楚,却乱作为剥夺和侵害我们公司应有的合法利益及权利,是我公司成为国企高速路建设中最大的受害者,让人愕然、惊然、失然…….. 根据《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太执字第22—3号》:“宝鸡市华裔工贸有限公司,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18.55元/平方米,接受该宗地中260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偿其全部债权及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48384元。” 债务人太白县水产站,履行自己法律义务,将该宗土地紧靠村民用地,自南往北留下2608.3平方米闲置鱼池土地,紧挨我获得使用土地,依次向北建起五层办公楼。 我们公司的这块土地,是以市场价格获得使用权而来,不是集体用地,更不是所谓的国有土地。现在既然自然资源局已经确认这块土地,就应该以市场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