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是最后的尊严吗? 今天有一个新闻,说的的是荷兰一对70岁的夫妇,一起接受“安乐死”,这对夫妇结婚有五十年了,男方年轻时候从事体力劳动,老了也是一身病痛,女方也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病情也在逐步恶化,两人经过商量,不想在病痛折磨中度过余生,而选择了双人“安乐死”在平静中离开。 现在安乐死合法的国家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要实施安乐死也是有严格规定的,首先是要确认,申请人是患有不治之症,或者是无法减轻痛苦,经过医生确认,在患者同意和家属同意下才可以实施。 这种也被称为积极安乐死,这种也被称为积极地安乐死,还有一种是消极的安乐死,就是针对哪些生前立下遗嘱,如果到了无法挽救,只能维持生命体征的情况,比如说植物人,可以按照生前的遗嘱,选择尊严的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