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枢(1880-1956),又名刘炳枢,字慎甫、仁甫,青田县南田乡三滩村(现属文成县)人。少将防守司令。为明刘基二十代裔孙。 刘秉枢生于清光绪六年(1880),幼从名师、优贡夏贡九(浙江省长夏超之父)读,学为文章,国学甚有根底。稍长,好武,课读之余,习拳棒不辍,甚有功力。及冠,貌奇伟,有威,入浙江武备学堂习军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毕业后以浙江新军初级军官升至管带(营长),秘密加入光复会。 中华民国成立后,部队受编,刘秉枢改任为第五团上校团长。治军重纪律,御下恩威并施,人皆乐为之用,在军中颇有声誉,与当时之浙军要员如屈映光、吕公望、叶焕华等均极交好。 刘秉枢性耿直,好打不平,并深具爱国情操。民国六年(1917)十一月二十六日,因不满皖系军阀杨善德任浙江都督,为响应孙中山先生领导的“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护法运动,当时驻守在宁波的浙军第五团团长刘秉枢,与前浙江督军蒋尊簋、当地驻军第三旅旅长叶焕华、宁波警察厅厅长周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