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中司法拍卖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物,竞买人中标后违约,因上市公司可能退市导致无法获得债权受偿回款的风险 有一笔债权的质押物为上市公司股票,在司法执行阶段拍卖成交,但是竞买人违约,迟迟不支付竞价尾款,而上市公司可能处于保壳时间窗口,面临退市风险。 假如申请执行人最终收不到执行款项,而上市公司又发生退市,可能鸡飞蛋打,债权资产受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博弈关系或者乌龙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