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莫某某入户盗窃时,竟打电话叫开锁公司人员开锁,开锁人员到现场后并未查验其有效证件,便使用专业设备将门锁打开。莫某某进屋盗窃时,被屋内老人发现后逃离。检察机关办理该案件时发现,开锁公司工作流程中存在隐患,决定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进行相应整改。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莫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