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0年建立的重庆国立音乐院、1948年成立的华北大学三部音乐系、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中共中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作为全国唯一一所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