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起,女子戴某购进假冒“SK-Ⅱ”“香奈儿”等品牌的化妆品,后雇佣他人通过直播的方式进行倒卖,销售额达76万余元。经查,涉案化妆品是莫某某等人在广西一处养猪场内搭建的简易厂房内生产,卫生条件极差。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来源:正义网 作者:徐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