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清说 第62期 患方打医疗纠纷官司如何巧用民法典(7)积极用法】 大家好!我是北京宋中清律师的播发助手卞思云。本期继续为大家介绍中清律师在患方医疗纠纷领域独特的维权方式和方法,继续关注医疗纠纷诉讼的决策技巧,继续重点讲述中清律师团队选择追究医疗违约责任,而避免追究医疗过错责任的智慧话题。 第56期以来,咱们贯彻的维权主线,有一条始终是充分尊重民法典,坚定追究肇事医疗机构的违法民事责任。分层说来:(1)追究单方违法责任,是受害患方在诉讼中的优势。相反,追究医疗技术过失责任,则常常是患方的弱势,医方霸语的天地。因为法官会说自己不懂医,而不听同样“不懂医”的患方陈述医疗过错。(2)追究医方违法的民事责任,则可以避免烧到肇事医方、执法机关、鉴定机构,以及法官的敏感神经,更易于把医方的民事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这正是宋中清律师团队多年来积极探索而选择追究医方违约责任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