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三公九卿”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历了多个朝代的演变和发展。这一制度最初确立于秦朝,并在汉朝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秦朝结束了长期的战乱,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制王朝,从而确立了皇权的至高无上。为了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设立了“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他们分别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军务和监察事务。九卿则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他们分别掌管宗庙礼仪、宫廷警卫、宫廷马匹、司法、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皇族事务、赋税徭役和宫廷财政等。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中央官制,并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称,如将丞相称为大司徒,太尉称为大司马,御史大夫则继续保留其名称。这一制度在汉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官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