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警方于2024年5月26日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 肇事司机是33岁的苏某。 他驾驶小汽车逆行时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苏某没有立即停车处理,而是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在逃离过程中,他发现小汽车的车牌在碰撞中脱落,于是又返回现场试图从王某手中抢走车牌。在成功抢走车牌后,苏某再次驾车逃离。 事故发生后,王某受伤倒地,但经送医治疗后已无生命危险。广东江门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在随后依法对苏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这起事故的具体原因和后续进展还需等待警方的进一步通报。 评一句:逆行撞了人,逃逸后,又回来抢车牌,这老兄玩脑筋急转弯啊!是酒驾还是无证驾驶? 本来保险能搞定的事非得自己扛下了所有。从逃逸那刻就已经错上加错了,本来只是交通肇事,如果有保险基本没什么大事,事故现在弄成刑事案件!交通𦘦事逃逸,保险也不赔了。而且还被刑拘,案底是肯定有了,弄不好还要坐牢。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