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于 5 月 24 日发布消息,甘肃省民乐县委书记李作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作明,男,汉族,1972 年 10 月出生,甘肃定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他于 1994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5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作明在政治生涯中担任过多个职务。他曾担任岷县西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以及岷县西江镇党委书记。2004 年,他晋升为岷县副县长。之后,他在 2006 年调任临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9 年担任临洮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城投公司董事长,2011 年任临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14 年任临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