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许智峰日前获得纽西兰法庭认许,成为律师及大律师,他声称当日获澳洲执业资格是打了「港共」政权一巴掌,现在再获纽西兰法庭认许,是打了「 港共」另一边脸。 律师、大律师,职责是委托人在法律上的代理人,理应要熟悉法律,更加要守法,一个涉违法被通缉的人被准许成为执法律师,又岂会不是笑话? 真正被打脸的,是澳洲和纽西兰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