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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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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化腾:你什么都没做错,错就错在你太老了!

7353次播放2024-05-2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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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次播放前天06:36
网络曝光“老赖”欠钱不还,构成名誉侵权吗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欠钱不还的个人或者公司,俗称老赖,对这种不诚信行为,债权人是否可以公开披露对方不诚信的情况,是否会构成对他人的名誉侵权或隐私、肖像侵权? 答案是:如果没有捏造夸大欠款事实、没有曝光个人信息、隐私、肖像,只是披露欠款事实(包括姓名+欠款事实),也没有明显引申为侮辱、贬低人格的,可以。 _ 网络曝光注意事项: _ 1、在向公众外界披露相关情况时,不要夸大、捏造事实,言辞也不要过激,披露的方式不宜过极端,客观评价、理性维权。 2、在披露欠款事实时,不要借此引申言语攻击、发布具有侮辱、诋毁人格性质的言论。 3、在披露债务人信息时,注意不要借此散播其个人信息、隐私、肖像,否则可能构成隐私侵权。 债权人可以灵活采用各种诉讼、非诉讼手段,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应在合理、合法限度内。 _ 案例:公司恶意拖欠款项,债权人在公司投资的学校门口“拉横幅”、静坐、向国家信访局投诉,在抖音发布相关视频,法院认定债权人不构成名誉侵权。 _ 案情:债权人是农民工,因为公司拖欠工程款,部分债权人在学校门口拉横幅。部分民工进入学校办公室静坐,被告此外还向国家信访局投诉,在抖音上发布相关视频。原被告矛盾发生后,县相关部门多次召集原被告调解,因双方分歧过大而未果。 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与原告公司发生纠纷,本应通过合法途径处理,经当地相关部门协调未果,被告部分民工在原告出资的学校前拉横幅,在学校办公室静坐讨要工程款,其行为过激,方式欠妥,但并未捏造事实,诬蔑被告的名誉。 事实上,原告未向被告支付过工程款或代被告垫付民工工资,因此,在主观上,被告并非故意贬低原告声誉,其行为虽不妥,但主观上并无过错,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至于被告向相关部门投诉,是其对自身权益的合法维护,向媒体曝光,也无捏造事实,所投诉内容均是索要工程款,亦不具有违法性,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_ 分析: _ 本案被告作为债权人,催债的行为有四个:拉横幅、静坐、发抖音、信访局举报。本案的特点在于,拖欠的款项是农民工工资,属于民生问题,法院在考虑时应当着重考量双方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比如本案涉及民生,所以如果没有捏造或者夸大事实的,是对自身权益的合法维护,不违法。 #熟人借贷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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