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作品】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淄川(今属山东淄博)人,清代文学家。代表作《聊斋志异》被称为我国文言短篇小说的高峰。郭沫若曾这样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本文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狼三则》的第二则。《狼三则》的第一则说的是屠户被狼所迫,把肉吊在树上,狼为食肉而被吊钩吊死的故事;第三则写的是屠户被困在一个席棚内,狼以爪伸入,结果被屠户割破皮肉、吹气胀死的故事。 【整体感悟】 本文叙述了屠户与狼斗争的故事,揭露了狼贪婪、凶狠和狡诈的本性,赞扬了屠户的机智、勇敢。 【文本特点】 本文讲的故事篇幅短小,情节曲折,语言简洁生动,通过动作、神态描写来刻画屠户和狼的形象。如“缀行甚远”“并驱如故”,写出了狼的贪婪和凶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目似瞑,意暇甚”,写出了狼的阴险狡诈:“暴起”“劈”“毙”等词语则生动地表现了屠户的机智、勇敢和果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