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制度的设定,公检法三司是互相监督,相互制衡的,再加上律师,都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但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庭审中心主义,法官居中裁判,律师常常是弱势的一方 陈律师之前代理的一个案件,法官最后承担,拖了几个月是向中院汇报,假模假式问我上不上诉,你们都达成一致了,上诉还有意义吗? 现实中,微信群遥控庭审,这是要摊牌了吗,不装了,那法官此种行为可能涉嫌什么罪名呢? 首先,根据宪法规定,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而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但基于上诉率、结案率等各种考核,不是领导,胜似领导 其次,法官法第七条规定,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行政机关干涉,最高院规定,本院或上级法院领导指导正在办理的案件的,应书面或记录在案 最后,法官上下级遥控庭审,很难认定为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比较接近玩忽职守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法庭一直是不允许当事人带电子设备和随身物品的,可能以后,律师的这项权利也会被刁难,甚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