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 【#从银行贷款转借赚高息被判无效#,法院:转贷合同无效】5月10日,据江苏秦淮法院:2021年6月,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借款50万元,出具借条载明年利率为15%,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18日。为赚取利息差额,在借款合同签署后的第三日,李某从不同银行多笔贷款后转账给张某,数额总计约50万元。后张某未按期还款,李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张某偿还本金,并按照借条约定归还利息。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或者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本案中,张某已向李某归还20万元。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费,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二审维持原判。@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