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应遵循以下原则,对于非法人组织,基于其财产的相对独立性,应先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清偿债务;若该部分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中一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可再向其他共有人追偿。非法人组织在财产赔付完成之后只是非法人组织财产责任结束,若此时债务仍未清偿完毕,非法人组织成员仍需以其个人财产继续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