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侦查过程中扮演着案件突破口的作用,并被誉为“证据之王”。然而,许多基层公安机关过分依赖口供,常采用“先抓人再破案”的策略,主要通过审讯来查明案情及深挖余罪。这种“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导致对其他证据的采集不足,若缺乏口供则容易使案件搁置。在处理普通盗窃案件时,侦查人员经常是在抓获嫌疑人后,才根据其口供补充证据并处理案件,而在此之前,相关证人的询问记录及案件登记表往往被搁置不用。在侦查普通诈骗、抢夺等财产型犯罪时也被广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