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分押分管制度是一种将在押人员按照性别、年龄、犯罪记录等因素进行分类关押、管理的制度。这种做法早在1955年联合国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中就已提出,并在后续的国际公约及规则中不断得到强调与完善,如1966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被称为“纳尔逊·曼德拉规则”的2015年修订版。欧洲人权法院等机构也通过判例法为囚犯权利的保障提供了指导。这一做法被视为保障囚犯人权的重要措施,对各国看守所的立法与执法实践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