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日益增强与社会矛盾纠纷增多的背景下,司法体制改革变得尤为迫切。为此,最高法院推出了法官员额制改革意见,根据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案件数量及类型等数据,在现有人民法院编制基础上,将人员划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三类。选拔法官时,会综合考虑其审判业绩、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法律工作经验等,以确保优秀人才能够留在审判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