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11单独庭的郑成化法官的审视下,一起特殊的案件揭开了序幕。60岁的A先生,一个有着丰富犯罪记录的前科犯,因多次偷取酒店内供客人使用的瓶装水等物品,并在被员工指责后试图纵火,最终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这个判决,既是对他过去行为的惩罚,也是对他未来行为的警示。 A先生的犯罪之路,始于对酒店物品的贪婪。他经常偷取酒店内供客人的瓶装水和饼干,这种行为像是对社会道德的无视。当被员工告知“这些是为客人准备的,请不要再来”时,他的愤怒像是一颗定时炸弹,瞬间引爆。他怀恨在心,决定实施此次犯罪。 2月7日上午9点26分左右,A先生在首尔市阳川区的一家酒店大堂,向酒店经营者B先生所在的柜台投掷了掺有汽油的液体,并威胁要杀死对方。这个行为像是一颗炸弹,瞬间炸裂了原本的平静。在犯罪现场,A先生在投掷液体后试图从口袋中取出打火机点火,但在进入柜台时摔倒,B先生趁机逃脱,因此放火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