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高先生2016年入职时签订了为期8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但后来因为单位所在大厦拆迁,公司只能搬迁,高先生以无法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向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双方协商未果后高先生离职。他想知道,自己可以以工作地点变化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来听周旭亮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