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卧龙岗公墓区开发的力度之大之快令人咋舌。公墓销售异常火爆。 这种公墓的开发,有鹤岗民政局承包给个人进行公募开发。公墓在销售的时候,承包商只收现金不准转账。开具的是收据,而不是税务局的发票。卖公墓的现金,都揣到了承包商的口袋里了。国家以及财政是否对公募销售的资金收税了没有,谁也不知道。 当然了,承包民政局的公墓开发建设,也不是谁都能承包下来的。要想承包民政局的公墓开发,身后必须得有后台,非常硬。开发公墓毕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普通老百姓,这个开发项目开发公墓的项目是整不来的。 承包商卖公墓的钱应该交税。土地是国家的,所以公墓外的钱应该如实纳税。不能让偷税漏税的人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