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冷水江,刘某驾驶小车转弯时与与吴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经查,刘某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16.8mg/100ml,属醉酒驾驶,同时,其未靠右侧车道行驶,不仅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