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最高法院批准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的决定,新中国第一大反腐案落下帷幕。该案涉及金额171亿6272万元,按当时的物价计算,刚好可以购买一吨黄金。刘青山和张子善是我党我军的元老级人物,军功磊磊,历经革命的严峻考验。新中国建立后,刘青山和张子善两人分别担任了天津市地委书记和行署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