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两个条件,当事人可直接对“被执行人”提起刑事诉讼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老百姓可以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应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一、自诉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诉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