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甘肃省酒泉市,彭某驾驶小客车沿连霍高速行驶至2377公里处时,发现前方路面上有三角警告牌,行驶方向右侧有大货车在通行,彭某采取刹车方式避险,后方由喻某驾驶小客车未保持安全车距,追撞彭某小客车尾部,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调查认定,喻某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负全部责任。交警提示:在高速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