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新通告,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等5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 早在2022年,合肥市就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提到对于在《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至2024年4月30日。 也就是说,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还可以备案登记、继续使用至2024年4月30日,并且需要悬挂具有截止日期的黄底黑字的临时号牌。 过渡期后,就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者停放的,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5月1日起,仅符合标准的三四轮机动车可正常上路行驶,行驶时,应注意交通规则。 对此通告,大家是褒贬不一。有网友称:源头很重要,既然需要禁止,就不需要再生产,既然能生产,为什么不能用呢? 也有网友称:电动三、四轮车超长、超宽、加棚、逆行、闯红灯、安全系数低、隐患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