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公诉机关起诉了律师高丙芳,该案已被两次延期审理,尚未宣判。 我个人认为,从民俗情理的角度看,律师一片好心,程序有问题,那就应该就其错误进行惩戒,要拿出明确的条文,也要能允许正常走官司。但欠债还钱也是天经地义。欠薪也是欠,欠工程款也是欠,欠了就要还。 另外,从后续影响上看,司法的公正性需要得到充分的体现,同时也有社会导向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后续没有人敢在拿回工程款前付工资,甚至不敢再包工程,对于营商环境,以及农民工本身利益也是损伤。 最后,民众一定是希望法院给出公正的判决,欠债也一定要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