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的前身是流氓罪,一般是五年以下,如存在猥亵多人或多次,或聚众、或当众,造成儿童受轻伤、自残、自杀、肛交、物交、严重摧残、凌辱、制作影像资料用以胁迫,或流出暴露身份等情形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处7年,可见是已经考虑了猥亵多人多次等因素的。 回想让法律界痛心了18年的“嫖宿幼女罪”,假使这位老师懂法律,随便塞点钱,即使行奸淫之事,起刑反而有可能变成5年,岂不荒唐。不过,好在该罪于2015年被刑九(刑法修正案九)所废止。 判决同时宣告5年内禁止其当老师,但这货有精神性症状的抑郁症,应该终身禁入教师行业。 就央视和马天宇发声的湖南湘乡教师打骂学生事件,不仅想到,老师属于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应具备高于普通人的职业道德,是否也参考适用从业禁止呢? 此外,猥亵罪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了赔偿范围,即赔偿合理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有点疑惑的是,小孩子在上学,那有收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