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李广成律师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撰写的患方陈述意见,被鉴定机构采纳,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山西某医院赔偿委托人49万余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李广成律师认为:患者在手术前,双下肢功能正常,完全可以自主正常行走,是医方在手术时操作出现重大失误,存在重大过错,损伤了患者的神经和脊髓,直接导致患者双下肢截瘫和马尾损伤,以及排尿功能障碍和排便功能障碍,并造成患者五级伤残的严重损害后果。据此,患方代表李广成律师认为,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诸多违反诊疗规范的严重过错,正是由于医方的这些过错和失误,直接导致患者双下肢截瘫和马尾损伤,以及大小便功能障碍,给患者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负担,也给患者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医方对此难辞其咎,并负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请各位鉴定专家明察秋毫,依据客观事实和医学专业知识,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