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是监察机关依法采取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措施。为了保障留置措施的有效执行,监察机关往往需要公安机关协助。人们不禁要问,为何需要动用警察权协助执行监察留置?警察权在留置过程中的权力边界如何界定?又该如何规范监察权与警察权的行使,以防止权力被滥用?只有解决好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监察留置的必然、界限和规范问题,才能充分发挥监察留置协助执行的制度效能,实现对人权保护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