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文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文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量刑情节及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